支队组织民警旁听交通事故案件庭审
庭审现场
旁听民警
事故处理岗位上的青年民警们在认真倾听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和水平。12月10日,支队组织各县(区、市)交警大队,直属大队,经开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代表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旁听了“皮云庭交通肇事案庭审”过程。支队法制科、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相关负责人及干警参加了旁听。
“皮云庭交通肇事案”发生于2011年12月12日07时20分许,当日,皮云庭驾驶湘J426XX号中型自卸货车沿省道306线由南向北行驶至桃树岗村七组右转弯驶往道路东侧一水泥管厂时,遇陈某驾驶湘J1C7XX号两轮摩托车同向在右侧行驶至该路段,由于皮云庭驾驶机动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进出道路时未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且注意观察不够,造成两车相撞,陈某倒地被中型自卸货车辗压致死的道路交通事故。该案已先后进行了一审、二审,现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进行再审。
庭审中,民警们认真旁听了法庭调查、当事人双方辩论等庭审环节,亲身感受了案件审理、辩论的全部过程。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易宏斌,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副大队长翦凝冰分别作为证人与对方辩护律师进行了辩论,从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的角度,通过PPT的演示讲述了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给民警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庭审过程气氛庄严肃穆。
通过旁听,民警了解了交通事故庭审流程,对办案程序、案件证据链的形式,以及各种材料和笔录制作应注意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同时也意识到律师可能会从各个不同角度对交警采集的事故案件证据等进行质疑,进一步体会到了案件程序、证据的重要性,对今后提高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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