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湖:一驾驶人实习期内“酒驾”被查处
“我考取驾驶证还不到一个月,就喝了一瓶啤酒,根本就不知道会酒驾,求求你们别注销我的驾驶证,我好不容易才考到的驾驶证”。3月14日,在柳叶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驾驶人陈某满怀懊悔地对民警表达了深深的悔意。
2017年3月13日,常德柳叶湖交警大队在“百日会战”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了陈某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当日15时左右,民警在柳叶大道路口至柳溪路路口“百日会战”重点违法行为临时执勤点,对一辆牌号为湘J13S***的小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满口酒气,有饮酒驾驶的嫌疑,民警立即对驾驶人现场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2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
经执勤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陈某刚拿到驾驶证不到一个月,对开车特别感兴趣,午饭时和朋友喝了一瓶啤酒,以为过了两三个小时再开车就不属于“酒驾”了,就开着朋友的车出去,驾驶证也忘记带了。随后,民警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陈某得知自己的行为属于酒后驾驶万分后悔,表示再也不会酒后驾驶机动车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陈某将面临驾驶证被注销,罚款2050元,驾驶证记13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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