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力量
信仰的力量是强大的,一个有信仰的人,将勇往直前,无惧无畏。
他,看上去五大三粗、虎头虎脑的,却是个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心怀忠诚信仰的人,所以他脚下的道路即便蜿蜒,却始终坚定向前。他就是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赵勇。
5月9日晚上9点25分,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市桥南面粉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接警后,津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立即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浑身酒气,欲将其带往市人民医院抽血送检。不料,张某却趁机打电话叫来了附近的三个朋友,开始阻碍民警执法,并借机逃离了现场。听说案情后,中队长赵勇二话不说,直奔现场,并立即联系了辖区派出所。随后,赵勇与派出所民警依法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张某叫来的一位朋友雷某某带至辖区派出所进行询问,并说服雷某某电话通知张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几分钟后,张某赶来了派出所,但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态度蛮横,十分不配合,得知赵勇是交通事故处理中队长,张某立即将矛头指向赵勇,并恶言辱骂赵勇。赵勇却依然对张某好言相劝,待张某态度有所缓和后,赵勇又开始做张某思想工作让他配合调查,谁知张某却突然性情大变,趁赵勇不备,猛地拿起桌上的烧水铁壶使劲砸向赵勇后脑勺,导致赵勇受伤。大队长闻讯,深夜11点赶赴医院,直到确定赵勇伤情和救治情况。5月10日一大早,大队长庹进文又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及大队工会前往市人民医院看望慰问了因公受伤的赵勇,叮嘱他安心养病,积极配合医生进行医治,争取早日康复。没想到,面对领导和组织的关怀,赵勇除了深表谢意,说得最多的却是一定要尽快处理好这起交通事故,还无辜群众一个公道,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这就是他所信仰的,从警十几载,他始终坚守自己内心的忠诚信仰,在信仰力量的支撑下,层层剥茧查真相、苦口婆心化矛盾,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4月12日,一面“人民公仆,情系为民”的鲜红锦旗在一众老百姓锣鼓喧天的簇拥中,送到了赵勇手中。
元月10日22时许,津市人马某与龙某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报警称:元月8日,龙某驾驶的三轮车撞倒其父亲马某贵所骑的自行车后逃逸,其父亲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元月9日11时许死亡。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调查了解到:1月8日6时43分许,龙某驾驶湘J74E**号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沿市银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银苑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凤凰路由北向南骑行两轮自行车的马某贵相撞。事发后龙某随即向“120”打电话抢救伤者,但马某贵倒地后约10分钟爬起来直接走人,且身体没有明显的伤痕,而龙某见马某贵走后也驾车驶离了现场,导致该事故无现场,也未向交警大队报警。鉴于案件重大,赵勇立即组织民警将肇事车辆扣押,并对肇事车辆撞击痕迹进行鉴定,并亲自带领民警20多次调取事发地段监控视频,“120”事故当天接警记录,对事发周边的餐馆、商铺、“120”出警司机等知情人进行调查。通过证据证明,龙某无逃逸故意,但由于无事故现场,致使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事故处理中队于2月15日依照相关规定下达了交通事故证明,证明确实存在此起交通事故。但马某不服,先后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情绪激动并扬言自焚和杀人。为安抚马某等家属的情绪,赵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的反复做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龙某赔偿32万元,其中给付现金21万元,交强险11万元。但龙某担心,马某拿到钱后会继续找他,马某又担心证明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赵勇又积极与法院民庭、保险公司联系,得到法院和保险公司的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向常德保险公司报告,法院和常德保险公司以理赔金额大为由需要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此案再次遇到阻碍。赵勇并未气馁,多次积极向常德市交警支队汇报,常德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来到津市事发现场走访,进行模拟实验,走访调查,共同研究案情,取得一致意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于3月14日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赵勇带领事故处理民警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衔接,保险公司也开通保险直达车,将理赔款理赔到位。
凭着内心忠诚的信仰,自打赵勇2016年初从保河堤中队调任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以来,他经手签发的责任认定书多达2000多份,处理违章行为高达5000多起。令人不得不称赞的是,由于他执法有水平,业务精通,他所经手办理的案子,无一起对责任认定书向上级提出复议,也无一人受处罚后因不服而向有关部门或法院提出复议或起诉,这也是他所信仰的给予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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