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集中开展“大盘查、大清查、大排查”整治行动
5月24日,根据石门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县交警、治安、巡警、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大盘查、大清查、大排查”整治行动。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汝国同志,政委刘邓军同志全程参战督导。
19时15分,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锋作简短动员部署,60余位民、辅警紧密协作铺开了行动。行动中,马锋带领一组警力在县一桥南路口设置固定检查卡点,严查无证驾驶、酒驾、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携带违禁物品等重点违法行为;交警大队纪检组长王章云带领一组警力在县财政局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监控预警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21时15分许,江西籍驾驶人彭某酒后驾驶赣B3R**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一桥南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彭某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行动持续4个小时,共出动警力60余人,警车8台次,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起,查获涉牌涉证、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其他违法行为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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