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人涉嫌疲劳驾驶被查处
2017年5月25日,常德一客运公司驾驶人李某因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涉嫌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被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查实。
5月9日19时01分,常德市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报警显示,一辆车牌号为湘J2***9的大型普通客车已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以上,驾驶员涉嫌疲劳驾驶违法。随后,常德市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对该起严重交通违法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常德市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中心GPS监控数据,查明了该车5月9日14时30分从长沙海立方海洋公园出发行驶至常德被监控报警前后近4个多小时的运行轨迹。同时,通过提取该车行车记录仪及车内监控相关视频资料,掌握了该车长时间行驶和驾驶人未按规定停车休息的影像证据。
经过调查取证查明,湘J2***9大型普通客车属常德市某汽运公司鼎城分公司所有,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涉嫌疲劳驾驶违法的驾驶人李某,现年57岁,常德市桃源县人,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1A2。5月9日19时1分至4分,车载GPS都在报警,但该车驾驶人李某并未理会。
5月25日,大队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李某进行了询问。据李某交代,他于5月9日14时30分驾驶湘J2***9大型普通客车从长沙出发开往常德,沿途都是他一个人驾驶,由于乘客催得急,李某一门心思只想往回赶,并没有考虑停车休息的事,一直将车开到常德市武陵区岩桥加油站才停下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李某因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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