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人肇事逃逸 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6月12日21时32分许,临澧县安福镇第一中学前红绿灯十字交叉路口,一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及后座乘客倒地受伤,而汽车驾驶人却不管不顾,匆忙驾车逃离现场。
警情就是命令,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查状况及调取相关监控资料比对分析,初步锁定肇事车辆牌照为湘J5XX73。迫于强大的社会压力和心理压力,6月13日上午,驾驶人汪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称自己于12日晚,驾驶好友陈某的小型普通客车沿临澧县安福镇安福路自东往西行驶至县第一中学红绿灯十字交叉路口时,其车前头面部车体与在其车前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车后尾部相撞,当时因为害怕,就驾车直接离开现场的事实。
驾驶人汪某因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处以罚款2000,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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