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司机撞树逃逸“避麻烦” 交警“千里”追逃群众赞
9月25日,津市市新洲镇黄林堰村村民金某将一面书有“为民服务、忠于职守”金字的锦旗送到津市大队新洲中队,并连连感谢办案民警不辞辛苦,“千里”追逃讨还公道。
9月11日13时,金某急匆匆跑到新洲中队报警称,中午11时许,一辆蓝色货车撞到自家门前的花坛后跑了。由于事发突然,金某并未看清车辆号牌。接到报警后,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确认金某家门前的绿化带、水泥地面、花坛以及花坛内的一株树苗的损坏均为车辆撞击导致,并迅速展开进一步调查。办案民警通过对沿线居民调查走访、沿线监控视频搜索,最终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车牌号为湘J330**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并与肇事司机刘某取得了联系,让其来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不料,刘某却始终以自己忙着四处送货为由,不愿前往津市市新洲中队,并不愿透露自己行踪。
9月16日夜间,办案交警通过调查走访、连续蹲守,最终在汉寿县岩汪湖镇某米厂内将刘某抓获。面对交警,刘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赔偿金某全部损失。
民警依法对刘某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的违法行为,处罚金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刘某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将面临降级为准驾车型“C1M”。
津市交警温馨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逃逸!交通肇事逃逸,逃逸者不仅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且商业保险也不赔偿,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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