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历史的车轮穿越时空的风云变幻,让我们生长在一个社会主义法治的国家里,感受着社会主义法治带来的温馨和谐,人生的拼搏又让我们工作在金色盾牌警徽闪烁的这个大家庭里,掌握着关系国家发展、民族兴旺的执法大权。今天,我无比豪迈的站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警徽上闪烁。
沅水河畔,江北城区,有一支威严的执法队伍,在人海车流里默默奉献。红绿灯下,十字路口,有一颗颗闪烁的警徽在为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而辛勤忙碌。这里,便是我工作的常德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当你走进二大队,首先跃入眼帘的便是一块“交通管理是服务,群众满意是目标”的巨型宣传画,多年来,我所在的这个集体也正是按照这一目标,用实际行动实践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光荣的使命。近几年来,大队紧密联系民警的思想实际,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全体民警真正了解了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同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平时的工作结合起来,民警们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正执法的思想,做到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大队领导深刻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对公安交警的执法要求会越来越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整个大队工作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的方方面面的具体而长期的任务,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大队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活动中,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一名交警就是一个窗口、一名交警就是一面旗帜、一颗警徽代表整个集体”的思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热情服务。在交通管理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敬礼在先、尊称在先、宣传交通法规在先、文明教育在先;将年长者当父母、将同龄人当兄弟姐妹、将年幼者当子女;对群众的困难做到帮助解决、帮助协调、帮助反映;在执法过程中讲法规、讲感情、讲方法。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大队涌现出了一大批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行者,我们的沈国初同志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员,他十九年风风雨雨工作在基层第一线,一干就是十九年,在六千多日夜里,他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湖南省劳动模范”、“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和湖南省首届道路交通安全“平安大使”。去年元月16日有市民在网上发贴赞扬他,先后引来几十人跟贴,从一点一滴盛赞他的优秀事迹,让人看后深受感动和鼓舞,这就是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出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的社会和谐。在教育活动中,大队也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综合治理模范单位”等称号。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我们交通警察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有力保障,对维护政府形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需要我们去实践、去努力、去探索、去开创。在今后教育活动中,我们二大队坚持走在此项工作的前列,努力振奋起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向前进、再前进!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警徽上永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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