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内司委、省禁毒办立法调研组来我市调研
10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平一行来到我市,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德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丘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谭弘发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部分禁毒委成员单位及乡镇、社区的代表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就禁毒工作者职业防护和保障、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管理以及罚则部分等5个方面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主任胡丘陵认为,《实施办法》的立法工作事关禁毒工作长远发展,是全省禁毒工作的大事,建议在立法过程中注重8个方面内容:一是注重落实执行的操作性;二是注重公安、司法、社区等戒毒环节的有效兼容;三是注重规范特殊人群涉毒收治中心和工读学校管理;四是注重加大涉毒娱乐场所的处罚力度;五是注重邮政、快递、运输行业的涉毒查缉力度;六是注重发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乡镇、村社一级作用;七是注重细化禁毒工作者防护保障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指出,受国际国内各种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市地理位置特殊,毒情形势不容忽视。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摸索新方法,加强和推进我市的禁毒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平首先对我市的禁毒工作、对此次立法调研活动周密准备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将与会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带回消化,在《实施办法》形成过程中选择吸纳,同时将好的意见和建议向国家层面进行反馈,推动禁毒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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