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开展缅怀公安英烈活动
4月3日,清明节来临之际,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缅怀公安英烈活动,民警们分别前往大队革命烈士曾照文、刘正利、彭永光的墓地,敬献花篮,祭奠英灵,表达对牺牲战友的追思和怀念,深切缅怀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
在活动中,大队长李新民、教导员黄政等领导还亲切看望慰问了3位烈士的家属,与烈士家属进行座谈,一起深情回忆烈士生前的英雄事迹,同时详细了解烈士家属在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近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给烈士家属送去了慰问金,表达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相关链接:
——曾照文,男,1956年10月出生,鼎城区黄土店人,汉族, 1976年12月参军入伍,历任工兵营战士、排长、连长、副营长、营长,司令部工兵科科长(副处级),1998年12月转业至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任副大队长。
2005年2月25日20时50分许,曾照文带领民警在临岗公路灌溪镇路段处理一起死亡交通事故,一辆冲过现场警戒区、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的货车向正在勘查事故现场的曾照文和另外两名民警猛冲过来,曾照文奋力推开身边的队友,自己却失去了避让危险的宝贵时间,被货车撞出10余米。曾照文因伤势过重,于2月27日20时许牺牲,时年48岁。
2005年12月31日,曾照文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2006年8月2日,曾照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刘正利,男,1957年1月出生,鼎城区牛鼻滩人,汉族, 1976年3月参军入伍,历任战士、排长、参谋、副连长,1986年1月转业至常德县监理所,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彭永光,男,1967年3月出生,鼎城区周家店人,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合同制民警。
1991年9月29日晚10时左右,刘正利与彭永光在交通执勤时,为纠正违章,在追缉违章车辆中,被违章车辆故意将警车撞入水塘,二人当场壮烈牺牲。
1992年9月,刘正利、彭永光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