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消防大队开展公共文化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培训
为深入推进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公共文化场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推动公共文化场所和文物古建筑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增强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7月9日,石门大队联合县文广新局组织城区公共文化场所、文物古建筑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培训过程中,大队监督员指出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公共娱乐场所落实“防火墙”工程,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要求各单位管理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意识,时刻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随后向大家讲解了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工作过程中容易忽视的消防安全问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防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四个能力”建设内容等,阐明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政策。同时,列举了近年来许多重、特大火灾案例,强调了火灾的危害性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性,并重点就灭火的基本原理、各类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火场逃生,如何疏散人员和辨别消防标识,如何开展自防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进行讲解。培训结束后,宣传人员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此次培训演练明确了该单位各岗位人员的分工和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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